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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个人临时贷款

功能及适应范围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生产或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流动资金所需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条件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合伙人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贷款额度

  生产或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所需流动资金总额的70%,且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期限

  最长6个月。

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利率浮动

  下限:基准利率的0.9倍,上限: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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