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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服务简介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银行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直系家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贷款适用于学生的出国留学贷款、再教育进修贷款等。

☆借款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学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学籍证明)等证件;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生活费及其他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
   3. 提供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权利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或经银行认定符合信用贷款条件;
   4.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
   商业性助学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及所提供的担保情况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最短期限为6个月,最长期限不超过8年(含)。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操作指南
   1.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5)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贷款担保证明资料;
   贷款担保可采用权利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工商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等;
   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的房产应为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自由产权且未做其他质押的住房,并办理全额财产保险;
   采用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等。
   (8)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9)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 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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