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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

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二手交易的房屋作抵押,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二手房”是指业主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购买的自用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允许上市交易的公房、央产房等。
借款人申请条件:
1、有合法身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北京银行认可的房产(必须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抵押,或(和)有贷款人认可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担保的除外。
4、有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以及北京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双方交易的首付款发票(收据)。
5、有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30%(含)以上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收据或其它凭证。
6、央产房需提供《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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