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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个人委托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的贷款。华夏银行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适用对象:
  委托人须与华夏银行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协议、所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来源须清楚合法并具有支配权、委托人须为具有中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由委托人确定、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居所、当地常住户口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和信用良好、年检合格、符合委托人和华夏银行其他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目前借款人暂定为自然人。

产品特点:
  增加收益,便利安全。 
      1、增加收益:货币资金富余的个人委托银行向货币资金短缺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等资金需求方提供融资,可以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2、便利安全:委托银行充当服务和结算的中介,省却收款、结息等麻烦,银行业务操作规范,减小了业务风险。

币种和期限: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和外币。贷款期限由委托人根据委托贷款用途和借款人的资金情况同借款人协商确定,最短不少于三个月。

产品价格: 
  由委托人和借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贷款利率和浮动幅度确定,华夏银行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收费标准一般掌握在月费率0.3‰―2‰,单笔收费一般不低于100元(含),可一次性或按季缴纳。

服务渠道:
  华夏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个人委托贷款咨询、申请、办理等服务,电话银行提供咨询等服务,网上银行提供咨询等服务。

业务流程: 
      1、委托人向银行提出个人委托贷款申请。 
      2、委托人与华夏银行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协议或合同。 
      3、委托人在华夏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将委托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该账户。 
      4、经审查合格的,华夏银行与委托人、借款人签订三方个人委托贷款合同,按合同约定将资金从委托人存款账户转入委托存款专户。 
      5、委托贷款发放时,由委托人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授权放款通知,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授权及协议书规定办理委托贷款放款。 
      6、委托贷款的收回。委托贷款到期后,华夏银行经办机构协助贷款收回,并按照委托人指示,将资金划入委托人在华夏银行的存款账户或其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1、华夏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只收取手续费。 
      2、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和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委托贷款未到期或未收回,委托人不得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资金要“先存后贷,先拨后用”。 
      4、委托人存款账户的资金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缴存存款准备金;委托贷款结息方式、利率调整方式、逾期罚息利率水平由委托人、借款人共同商定;华夏银行按合同约定代委托人收妥利息后,先将委托人应缴利息所得税扣除,再将剩余资金划入委托人在华夏银行的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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