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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个人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个人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作质押,向华夏银行申请并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形式。此处的凭证式国债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华夏银行各营业网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销售的国债,不包括1999年以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贷款起贷金额5000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国债面额的90%。
 
产品特点:
  
随用随借,手续简便,盘活资金,保持国债较高收益率。  
      1、随用随借,手续简便:客户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凭证式国债和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同意即可办理贷款,方便快捷。  
      2、盘活资金,保持国债较高收益率:客户可使用第三人所持有的国债作质押融资,通过质押贷款缓解资金周转困难,而不需提前兑付未到期国债,保证国债原有的较高收益率。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符合条件的凭证式国债和有效身份证件的我国居民个人。
 
币种和期限: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超过国债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国债,按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的国债确定贷款期限。 

产品价格: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限同档次利率和利率浮动幅度执行。 

服务渠道: 
  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贷款咨询、申请、发放、归还等业务,客户服务中心提供贷款咨询、账户查询、贷款到期短信息提醒等服务,网上银行提供贷款咨询、账户查询等服务。
 
申请材料: 
  凭证式国债;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第三人的凭证式国债办理质押的,还应提供第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和第三人有效身份证件;贷款用途证明。 

业务流程:  
      1、借款人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填写申请书,提供上述申请材料。  
      2、经华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国债质押手续后,借款人和担保人与华夏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华夏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在华夏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或华夏卡账户。  
      3、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  
      4、贷款结清,持质押品保管收据取回凭证式国债。 

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1、质押期内,凭证式国债所有人不得申请挂失。  
      2、贷款发生逾期时,凡逾期1个月内(含1个月),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贷款计收罚息,超过1个月时,华夏银行有权处理质押凭证式国债,对尚未到期的,办理提前兑付,用于抵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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