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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个人教育助学贷款

产品定义:
  教育助学贷款是华夏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就读国内小学、中学、大学或已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包括出国的路费)的人民币消费贷款。
  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境外受教育者借款额原则上不超过学杂费的80%。以存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存单面值的95%,外币按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不超过90%;其他质押物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以房产作抵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申请的,单个自然人的最高担保额度不得超过5万元。

产品特点:
   贷款期限长,担保方式多样,还款方式灵活,借款主体多样,满足学生家长培养、教育孩子的资金需求。
      1、款期限长:最长期限可达10年。
      2、担保方式多样:可采用抵押、质押或保证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作贷款担保。
      3、还款期限灵活:首期还款可选择从贷款支用的次季(月)起偿还,或从受教育期结束、有经济收入开始偿还,充分考虑客户实际需求。
      4、借款主体多样:年满18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

适用对象:
  借款人应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址,能提供有效足值担保。年满18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未年满18周岁的须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直系亲属、监护人申请的,须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币种与期限: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

产品价格: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利率和利率浮动幅度执行。

服务渠道:
  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贷款咨询、申请、发放、归还等业务;客户服务中心提供贷款咨询、账户查询、贷款到期短信息提醒等服务;网上银行提供贷款咨询、账户查询等服务;合作学校提供贷款咨询等服务。

申请材料:
  个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就读境外学校的须出示受教育人的护照或通行证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借款人代受教育者申请贷款时,原则上应有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和受教育人的出生证明;借款人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所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费用总额的证明材料,或所在学校推荐书;以财产作为抵质押的,须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华夏银行认可的单位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华夏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业务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华夏银行审批同意的,借款人、担保人与华夏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质押手续。
      3、华夏银行按规定程序办理放款,贷款可以直接划入教育收费单位账户,也可划入借款人个人储蓄账户或华夏卡账户;可分次发放,也可一次发放,分次发放一年最多一次。
      4、借款人按约还款。
      5、贷款结清,办理撤押手续。

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1、贷款可采用抵押、质押或保证三种中的一种或几种,其中质押物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华夏银行储蓄存单(折、卡内定期储蓄),理财产品、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以及华夏银行认可的本地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的存单、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等,抵押物限于本人或第三人名下的自有或共有产权且未做其他抵押的住房。
      2、受教育人完成学业、毕业分配后应及时将受教育人的分配信息反馈华夏银行。
      3、借款人或受教育人出现华夏银行规定的违约行为,华夏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处分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偿贷款。
沪I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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