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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小额消费性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华夏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贷款起贷金额2000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质押物面值的95%,外币按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不超过90%,其它质押物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以房产作抵押的,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别墅、高档住房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

产品特点:
   用款灵活,担保方式多样,期限较长,用途广泛。 
      1、用款灵活:在合同约定期限和额度内,随借随还,即用即支,不再需要逐笔审批。 
      2、担保方式多样:可接受质押和抵押两种方式担保。 
      3、期限较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4、用途广泛:可满足借款人在旅游、装修、健美、购买消费用品等多种消费资金需求。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能提供有效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

币种和期限: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贷款期限可达5年。

产品价格: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利率和浮动幅度执行。

服务渠道:
  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贷款咨询、申请、发放、归还等业务,客户服务中心提供贷款咨询、账户查询、贷款到期短信息提醒等服务,网上银行提供贷款咨询、账户查询等服务。

申请材料: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及近期水费或电费、煤气费等账单);职业和收入证明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工作证和工资单及代发工资的存折或其他有效的证明);以质押担保方式申请的,提交质押物权属证明,以第三人动产或权利作质押的还须提供权利人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授权书;以房产作抵押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其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作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抵押授权书;贷款用途证明等。

业务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与华夏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华夏银行落实贷款条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放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华夏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或华夏卡账户。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按华夏银行规定办理撤押手续。

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1、本项贷款业务只接受质押和抵押两种担保方式,其中质押物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名下的华夏银行储蓄存单(折、卡内定期储蓄)、理财产品、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以及华夏银行认可的本地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的存单、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等,抵押物限于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的自有或共有产权且未作其他抵押的住房; 
      2、借款人出现华夏银行规定的违约行为,华夏银行有权提前收回或停止发放贷款并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处置抵质押物,以偿还贷款本息、逾期罚息和违约金。 
      3、抵押物、质押物的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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